入驻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最近三个月为3名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需要有社会保证部门盖章。
2.上传50个以上商品,商品型号、销售单价,提供授权文件及参考价格链接或历史合同价格,每件商品销售单价低于京东、苏宁、真快乐(原国美)任意一个第三方平台或近一年此商品销售历史合同单价的3%以上(含)。
3.提供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仓储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材料,需上传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等。
4.有物流配送能力,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物流公司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名下用于配送汽车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等。如无相关证明材料,需上传加盖公章的《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书》。
5.法人授权书。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营业执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