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等保、黑龙江等保
黑龙江等保的执行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 等保定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系统运用和使用单位需要自主决定其安全防护级别。对于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要报主管部门批准。对于三级或更高级别的信息系统,还需要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 等级测评备案:评定结果出来后,由使用单位向当地的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备案。如果发现定级错误,需要重新定级并重新备案。
3. 系统安全建设:如果不能满足安全级别保护要求,运营和使用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要将整改情况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4. 开展等级测评:对于三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评估;四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每六个月至少要进行一次评估。五级应根据特定的安全需求,对其进行等级评估。评估机构需要提供评测报告,并出具测试结果通知,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级别和测评结果进行说明。
5. 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按照《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办法》要求,对运行和使用单位实施分级保护,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等保政策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