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办理的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用
1、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2、杜绝恶意举报现象的发生;
3、增强企业的信用背书,特别是对游戏行业与直播行业,可以加强用户的信用率;
4、保证产品正常的上线各类应用平台;
5、扩大企业经营投资的机会。
三、什么网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只要您的网站有提供以下文化产品服务,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一个是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 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这种情况是要办理文网文证的。
其次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也需要办理。
最后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
1、游戏产品 (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
2、音乐娱乐产品
3、动漫/动画产品
4、展览、比赛活动
5、其它文化类产品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