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省战略,持续推进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推动“4567”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等文件精神,省工信厅在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内涵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遴选目的和原则
开展质量标杆遴选与交流活动,目的在于营造“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的氛围,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质量标杆申报及遴选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集中遴选、跟踪管理”的原则。
三、遴选的组织实施
市(地)工信局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申报,汇总情况统一报省工信厅(电子版)。
省工信厅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根据专家评价意见,提出拟确认省质量标杆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社会发布。
四、遴选范围
1.企业综合运用《质量管理组织的质量实现持续成功指南》国家标准(GB/T19004—2020/ISO9004:2018)中提出的质量管理原则、关键因素和资源,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绩效,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工程技术,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典型实践。
2.通过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测试验证和提升可靠性管理水平等方式,促进关键基础材料、整机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可靠性提升的典型实践。
3.推动《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在企业的运用和管理实践,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实践。
4.企业开展基于关键质量特性根因分析、质量诊断并实施改进,解决一批关键过程质量管控技术问题,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实践。
5.通过质量技术创新,提高细分市场占有率,提升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典型实践。
五、申报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近3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三)运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科学适用,已在企业内全面实施,并对质量和绩效提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企业保持连续3年盈利。
六、申报材料包括
(一)黑龙江省质量标杆推荐表(见附件1)
(二)典型经验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典型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2.摘要介绍。简要介绍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导入推进过程以及主要成果。
3.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性质、信用代码、创建时间、历史沿革;所属行业、行业代码;地理位置、面积;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文化特色、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获得的相关荣誉等。
4.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综述。包括对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解读,推进步骤、过程、制度、内容等。
5.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说明应用效果。
6.质量管理方法(技术)运用的下一步计划。深化和拓展应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长远计划。
(三)证实性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近3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3.与项目相关的省部级获奖证书及其他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4.其他有关的证实性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质量标杆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由市级工信局填写)、典型经验材料和证实性材料,相应页签章后,合并生成1个PDF文件,报所在市(地)工信局。
(二)各市(地)工信局要认真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做好填报工作,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省工信厅将市(地)质量标杆推荐情况作为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之一。
(三)请各市(地)工信局于5月4日前将推荐意见纸质扫描版及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省工信厅。
(四)省质量标杆遴选后,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年度遴选的重点领域,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