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兑现《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1]10号)“第六条强化企业创新体系建设” 中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再提升项目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下述4个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无违法违纪、失信及涉黑涉恶等情况。
2、申报企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中心企业。
3、申报企业为正常经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4、企业在 2021年8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设备、软件投入、研发系统平合建设、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等投入额达5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再提升项目申请报告。
2、佐证材料。为了便于机构(专家)审核,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义须体现详细目录,佐证材料要按照评审申报提纲格式扫描成 pdf模板上报。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需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规定格式提报申报材料,报区县(市)工信部门。
2、材料确认。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进行确认,保证电子版材料能够正常打开运行无损坏。并于 2022年5月31日前形成推荐文件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3、审核。我局将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与资质认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