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年度企业营收不低于500万元;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专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不低于50%;
2.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3.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至少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认定好处:
1.项目最后交付的是工信厅融资促进处,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商有倾斜。提升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吸引力;
2.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有政策倾斜;
3.国家目前主推项目;
4.申报《数字化标杆企业》比正常企业申报多奖补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