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
条件一:独立法人,企业拥有首台套产品的相关专利,有组装、生产能力,有工厂,对原有产品进行根本性改变;
条件二:有制造成本及构成的原始资料和完整的销售资料,在2021年实现销售;;
条件三:关键部件及相关智能控制系统销售价格50万以上,基础材料1万元每吨以上并且总价值不低于50万元每批,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50万元每版以上。
认定好处:
好处一:首台(套)创新产品销售价格的50%对贡献突出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单个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好处二:同一研制企业每年度获得首台(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好处三:用户单位按产品价格的5%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上限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