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地)科技局、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21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实施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目前我省的11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名单见附件1)。考核评价重点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有关市(地)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考核评价。
(二)各转移机构登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选择“服务机构/管理部门”,按要求在线填写“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表”(附件2),并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提交工作。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件邮寄至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三)由于部分转移机构成立时间较早,对于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市场主体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名称或申请撤销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的,应向省科技厅提出正式申请。省科技厅将依程序向国家火炬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四)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评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转移机构,经核实后,本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三、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 系 人:刘伟卓
联系方式:0451-51920915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
电子邮箱:zhzxjssc@163.com
(二)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联 系 人:许金光
联系方式:0451-82621220
(三)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支持
联 系 人:杨 旭、 王 涛
联系方式:010-88656315 8865630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