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等保定级备案的流程主要如下:
1.确定定级对象:各行业主管部门、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对所属信息系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确定定级对象。
2.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需要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如果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3.等级备案: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需要提交包括系统定级报告、技术方案、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网络拓扑结构图、硬件设备清单、软件应用清单、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相关材料。
4.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全程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如果发现不符合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会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
以上步骤完成后,黑龙江等保定级备案就完成了。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