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等保定级备案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需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要求,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这个等级是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可能面临的威胁来确定的,分为一到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
2.专家评审与审批:初步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需要聘请专家进行评审。专家会对系统的安全性、定级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如果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那么所确定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3.等级备案: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当地网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当地网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需要提交包括系统定级报告、技术方案、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网络拓扑结构图、硬件设备清单、软件应用清单、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相关材料。
4.备案审核:提交备案材料后,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符合要求,通常会在两周左右颁发统一监制的备案证明。
5.建设整改及测评:定级对象的运营和使用单位在拿到备案证明后,需要根据公安机关定级审查的结果,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在测评机构和相关技术支持单位的指导下,开展系统的安全建设及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测评机构会组织一次验收测试,验收通过则会输出合格的测评报告给到客户,由客户提交给公安。公安收到确认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会给客户出具回执,完成当年的等保测评工作。
以上流程可能会因政策和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