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电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以下各项要求,谢绝联合体参与。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hljcg.hlj.gov.cn/)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对应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对应网站:a.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c.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d.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e: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四)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必须有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并提供销售平台网址。
(六)电商销售平台在售的每件商品,需附生产厂家(以下简称厂家)直接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
(七)应征电商的销售平台具有完善的在线交易和进销存管理系统,可通过 API数据接口实现与电子卖场进行商品、库存等信息实时同步。
(八)应具备3名以上(含)技术、销售及售后服务人力资源,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3个月为本单位3人以上(含)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九)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一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仓储服务点,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上(含),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每个储服务点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十)有物流配送能力,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物流公司合同原件扫描件或自营电商名下用于配送汽车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等。如无相关证明材料,需上传加盖公章的《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