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规定,近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
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为培育企业、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三个层次。申报企业须为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2020年至2021年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
《通知》针对三个层次申报企业规定了具体的申报条件:
省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申报条件是,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3件以上,通过PCT途径在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1:2抵算,《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体系》评分高于60分。
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申报条件是,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8件以上,通过PCT途径在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1:2抵算,《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体系》评分高于70分。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是,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13件以上,通过PCT途径在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1:2抵算,《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体系》评分高于80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项或者多项:
1.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
2.在知识产权运营、品牌建设及培育、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获得中国专利奖或黑龙江省专利奖。
对首次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可以根据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三个层次;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的,可以选择申报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对曾被认定为省专利优势(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并同时登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116.182.12.28:8087/hljipo)进行网上申报。新注册企业可联系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通,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申报。企业书面和网上申报截至2月20日,市(地)知识产权部门上报企业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件)和网上申报推荐应于2月27日前报至省知识产权局。被认定成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将获得相应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