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稳住经济基本盘,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这其中有哪些实惠政策?快来关注!
这些有奖励:
支持各地对限上商贸企业实行增量奖励,鼓励企业规模发展。
对组织省外(境外)旅游团组到我省旅游观光旦依法依规设立的旅行社给予资金奖励。
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0户,每户企业〞免申即享〞 最高奖动6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对规模以上企业奖所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15万元;对2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历35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落实生猪产能调控制度,实施原种猪引进补助、种猪场及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给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对企业以跨境电商模式从事进出口业务,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积极引入大型外贸企业,对年度新增进出口额1亿元(含)以上的,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现有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当年新引入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这些有补助:
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收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省级财政根据2022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各市(地)发放消费券情况,对哈尔滨市和大庆市按实际投入金额30%给予补助,其他市(地)按实际投入金额50%给予补助。
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对经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分别按照合同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和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省级财政予以運当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落实生猪产能调控制度,实施原种猪引l进补助、种猪场及规模猪场货款贴怠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这些有补贴: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新能源公交汽车的消费。
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产粮大县。落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县。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 31日。
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取得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 (五级)1200元、中级(四级)1800元、高级(三级)2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或发放一次性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这些可减免: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坐落于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自用的房产、士地,自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月份起至解除中高风险地区的月份止,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按照0.5%收取,对单户货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担保贷款额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房产士地出租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每免收一个月(含)租金,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三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最多减免一年。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不含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
这些可退还: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已出台的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基础上,及时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大范围政策,切实纾解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企业的实际困难。
按照应享尽享、直达快享的要求,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提高至100%。
这些可缓缴延期: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企业困难程度条件,迅速落实中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阶段性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受痠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水 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
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不受企业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货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引导银行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货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至2022年底。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佳房、消费等货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
政策与资质认链接: